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和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柏乡县中心医院于2023年12月30日对柏乡县中心医院血管造影用X射线装置应用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,并形成了验收报告。柏乡县中心医院认真落实环评批复的各项要求,环保措施落实到位,依据验收报告,经验收小组讨论一致认为医院本期项目满足竣工验收要求,同意通过验收,现予公示。
地点:邢台市柏乡县
建设单位:柏乡县中心医院
公示时间:2024年1月3日---2024年1月30日
联系人:高怀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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